二手房交易合同里,房款的支付方式都会写明,如支付时间、全款支付或贷款支付、收款方是谁(直接交付卖家还是第三方监管账户)。
在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各种状况,例如合同原本约定买家房款支付至第三方监管账户,卖家自筹资金涤除抵押。但卖家因为一些原因,自筹资金无法到位,需要利用买家的房款解押。
如果正常协商,买家同意变更合同条款自然合同继续履行,相安无事。但如果买家不愿协商变更,不少合同就会陷入僵局。或者买家原本约定全款支付,后来又想改成贷款,卖家不同意,合同也会陷入僵局。
有人会问,不就是变更一下支付方式吗,又不是房屋总价变化,有什么不可以?其实支付方式是合同中非常重要的条款,并不是单方相变就能变的,一定要获得对方许可。
支付方式变化,买卖双方背后的交易风险都会发生很大变化。如房款跳过监管,直接支付给卖家,万一卖家将房款挪作他用没有用于解押,对买家的风险就太大了,当然买家有权拒绝。
买家原本全款,后来又要贷款,那么万一贷款额度不够,或者压根没有获批,后续又该如何处理?牵扯的方方面面太多了。
因此,只要签了合同,支付方式就不能单方随意变更,就要按照合同严格履行,如果一方拒不履行,就将要承担根本违约的责任,可能面临高昂的违约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