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时候房屋买卖双方各自都想要解除合同,但是中介却说合同签订的是三方的,中介不同意解除就不能解除。
甚至有的合同里还真有类似“未经中介允许,买卖双方不得私下解除合同”等条款。
那么这样的条款有效吗?如果中介不同意,就真不能解除合同吗?
中介显然阻挠不了合同的解除。
虽然买卖双方和中介签订了三方协议不假,但这个三方协议不代表中介有权决定合同的履行和解除。 三方协议包含了两层法律关系,一是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二是各方与中介间的居间服务合同关系。 中介有发言权的是与自己相关的居间服务合同关系,也就是有权要求买卖双方就中介费主张自己的权利。当然,如果中介认为买卖双方解除合同对自己造成了其他损失,也可就此主张赔偿。
另外,合同中如果存在“未经中介允许,买卖双方不得私下解除合同”这样的条款,笔者认为相当于剥夺了当事人自由处分合同的权利,属于无效条款。
如果中介不同意解除,那么买卖双方可以直接签订解除协议,就解除的后果进行约定,并告知中介即可。 存在中介代收款项的,可以起诉中介返还。中介认为应当支付中介费的,另行起诉解决居间服务间的纠纷,不得以自己不同意解除为由拒绝返还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