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需赔500万?“天价”违约条款有效无效

MCN机构提供给艺人的经纪合同,不仅合同时间长,而且往往约定了数百万的“天价”违约金。

一旦艺人与MCN机构产生纠纷,MCN机构就会给艺人发律师函甚至起诉,不少艺人非常担心是否需要赔偿如此一笔巨款,有进入诉讼的艺人则主张经纪合同相关条款无效,那么面对高昂的违约金赔偿条款,到底有效无效呢?

条款一般有效

不少人以合同条款为格式条款,只强调一方权利,损害另一方权益作为理由提出违约条款无效的抗辩,现实中很少有法院采纳这种抗辩理由的。

这种抗辩,多用于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制式合同纠纷中。也就是即便合同约定了“天价”违约金条款,一般法院也会认为该条款有效。

设法降低赔偿金额

不过艺人也不用过于担心会赔偿这么多的违约金。依据我国《民法典》“九民纪要”等法律及司法解释等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这就给法院调整违约金的数额提供了法律依据。

司法实践里,法院调整违约金的力度还是比较大的,有时最后判决只是起诉金额的十分之一甚至百分之一,也就是即便MCN机构起诉索赔几百万,最后判下来可能也就几万块。

核心:MCN机构实际损失

上面谈到了,法院降低违约金数额的力度很大,那么是否代表艺人就可以有恃无恐的违约呢?

当然也不是了,如果MCN机构签约时支付了艺人一大笔签约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又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来培养艺人,结果艺人出名后跳槽,那肯定给MCN机构造成了巨大损失。

因此如果MCN机构能够举证艺人的违约给其自身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那么法院在判决时也会考虑这些情节,要求艺人对MCN机构的损失进行赔偿,由此违约金的数额势必就不会低了。

MCN与主播热点纠纷解答

近一段时间,MCN机构与主播之间纠纷愈有高发态势。不少主播法律观念不强,轻易就签订了长达数年的“卖身契”,结果在合作期间矛盾频发。

下面根据近来咨询本人的热点涉MCN机构纠纷问题进行解答。

劳动关系还是合作关系

大致来说,目前主播与MCN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也即合作关系;第二类是主播与MCN机构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有的人说,看双方签订的合同就能分辨,合作关系签订的是《合作协议》《经纪合同》等。这种说法不一定正确,要区分二者,主要参考主播的工资是否由MCN机构发放、是否由MCN机构直接管理主播业务、MCN机构是否进行人事管理等。

主播能否提出解约

如果双方属于合作关系,任何一方均不能单方随意变更、解除合同。

如果主播想无责解约,甚至追究MCN机构的违约责任,那就要出现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情形,亦或出现MCN机构违反约定的情形。

例如合同约定对主播进行某些扶持,如果扶持不到位,主播有权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主播就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单方行使合同解除权。

再如MCN机构要求主播靠打“擦边球”吸粉,即便合同没有对此约定,但由于这种行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主播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且主张MCN机构违约要求赔偿。

分成产生争议如何解决

首先要看合同约定,如果MCN机构未按合同约定给主播分成,主播可依据合同,通过发送律师函或起诉的方式,要求MCN机构依约分成。

如果合同约定不明,则可参照过往分成比例与方式,要求MCN机构按照惯例进行分成。

谨慎签约

近日笔者处理了多起主播与MCN机构间纠纷,不少主播在产生争议时才仔细翻看合同,则才发现合同有诸多不利条款,有的还规定数百万元的违约条款。 再次提醒主播,不要轻易与某家MCN机构签订合同,签合同之前要仔细查看合同,必要时找律师审阅。 另外,主播要仔细思考自己的职业规划,是否确实打算常年从事主播行业,否则一签多年的合同,想要提前全身而退难上加难。

MCN与主播合作结束后账号归谁所有?

粉丝量是考量视频平台或社交平台账号最重要的因素,MCN在与主播合作结束后,不少就因为账号归属问题产生争议,那么账号到底归谁所有?

如果双方签订的协议中对合作账号的归属有具体约定,那么就应当依据约定判定归属。约定不明情况下,一般从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判定。

与MCN机构的关系

首先看主播与MCN机构的关系。如果是劳动合同关系,这种情况下一般MCN机构提供账号,主播只是员工,劳动期满离职后账号自然归公司所有。

如是一般的合作关系,账号原本是主播本人注册运营的,只不过MCN机构“半路”插进提供一些商业合作,主播对账户具有绝对主导权,双方类似挂靠关系。那么双方合作期满后,账号则应归主播所有。

对账号贡献程度

最后是比较麻烦的一种情况,双方共同运营账号。此种情况下,要依据双方对账号的贡献程度进行评判。比如从账号运营时间、MCN介入时间、粉丝增长速度、广告来源及其他与账号运营相关的内容来分析,确定MCN及主播在运营账号中的具体贡献度大小,认定账号应归谁所有。

所有权还是使用权

请注意,不少人可能有一个误区,就是账号是个人信息注册的,是不是必然归个人所有?这种观点可以从短视频或社交平台的《用户服务协议》找到答案。

一般来说,用户只是因为国家政策需要才使用个人信息,但用户只有使用权,所有权是平台的。换句话说,MCN机构与主播所争的是账号的使用权,这种权利属于一种财产性利益,因此按照贡献程度确定归属较为合适。

MCN与主播合同约定的优先续约权有效无效?

“优先续约权”常见于房屋租赁合同,如在房屋租赁期满前双方协商续租,同等条件下承租人具有优先续租的权利。

MCN机构与主播签订的合同条款中,有些也是附有“优先续约权”的,即在合同期届满前,MCN机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续约权。

合同约定的类似优先续约权到底有效无效呢?

从司法实践看,法院和仲裁机构对优先续约权的条款一般认定为有效,也就是MCN机构的确拥有这项权利。但同时,该条款并非可以彻底“捆绑”住主播跳槽。

那么优先续约权到底如何行使,或者说主播如何避免违反合同约定的优先续约权条款呢?主要需做到以下几点:

1. 履行通知义务

优先续约权行使的前提,一般要求是“同等条件”下,那么条件是什么就应该让MCN机构知晓。

因此主播想在合同期满后更换MCN机构,就要先将与新机构拟定的合同主要信息通知目前的MCN机构,让MCN机构考虑是否续约,否则将影响MCN机构的优先续约权行使。

2.做到同等条件

第二点自然就要落在“同等条件”上了。 对合同的同等条件认定,要考虑的方面很多。一般来说常见的比较方式有合同标的、付款方式、价格、合作内容、期限、考核等诸多方面。 如果有一个或者部分的内容无法做到同等条件,那么MCN机构就丧失了优先续约权。

3. 要提出优先续约

这部分又要进行拆分,首先在具备上述条件后,MCN机构要在合同期届满前提出行使优先续约的要求,才能行使权力,否则优先续约权丧失。

其次,主播只有欲与其他MCN机构签约的情况下这个权利才能行使。

如果合同期届满后,主播未与其他MCN机构签约的打算,那么目前MCN机构的优先续约权也就不存在了。

主播停播被索赔高昂违约金该如何应对?

有些刚走出校园的年轻人希望直播赚钱,但因缺乏法律常识,随意与一家经纪公司签订了《经济合同》。

结果直播没多久就因为各种原因停播断播,乃至单方彻底拒绝工作,经纪公司此时便会拿出合同要求按照合同赔偿。

这种合同往往约定了高昂的违约金,那么主播如何协商,又是否需要赔偿呢?

有约定不能擅自停播

如何合同中对连续直播有特殊约定的,甚至签订了诸如《稳定直播协议》等附加合同,说明经纪公司要求主播连续直播有着特殊的要求,那么主播就不能毫无原因的停播,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主播确实因为生病或家中有急事需要停播一段时间,一定要提前与经纪公司进行沟通,给予经纪公司调整直播方案的时间,避免经纪公司遭受损失。在请假期满后,应当第一时间联系经纪公司协商复播。

构成根本违约将承担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经济合同》中对擅自停播、断播达到一定时长构成根本违约,主播突破合同约定的时长后,经纪公司则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此时经纪公司就可依据合同约定向主播主张根本违约金。

高昂违约金可主张下调

无论是停播断播还是根本违约,《经济合同》可能都约定了高昂的违约金,主播如果有无法直播的合理理由,都可以作为降低乃至免除违约责任的证据。此外,违约金主要与经纪公司对主播的投入、公司损失、双方过错程度等相关。

一旦双方发生诉讼时,上述情节均可以作为下调违约金数额的依据。但主播也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恪守契约精神,不可轻易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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