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N机构提供给艺人的经纪合同,不仅合同时间长,而且往往约定了数百万的“天价”违约金。
一旦艺人与MCN机构产生纠纷,MCN机构就会给艺人发律师函甚至起诉,不少艺人非常担心是否需要赔偿如此一笔巨款,有进入诉讼的艺人则主张经纪合同相关条款无效,那么面对高昂的违约金赔偿条款,到底有效无效呢?
条款一般有效
不少人以合同条款为格式条款,只强调一方权利,损害另一方权益作为理由提出违约条款无效的抗辩,现实中很少有法院采纳这种抗辩理由的。
这种抗辩,多用于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制式合同纠纷中。也就是即便合同约定了“天价”违约金条款,一般法院也会认为该条款有效。
设法降低赔偿金额
不过艺人也不用过于担心会赔偿这么多的违约金。依据我国《民法典》“九民纪要”等法律及司法解释等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这就给法院调整违约金的数额提供了法律依据。
司法实践里,法院调整违约金的力度还是比较大的,有时最后判决只是起诉金额的十分之一甚至百分之一,也就是即便MCN机构起诉索赔几百万,最后判下来可能也就几万块。
核心:MCN机构实际损失
上面谈到了,法院降低违约金数额的力度很大,那么是否代表艺人就可以有恃无恐的违约呢?
当然也不是了,如果MCN机构签约时支付了艺人一大笔签约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又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来培养艺人,结果艺人出名后跳槽,那肯定给MCN机构造成了巨大损失。
因此如果MCN机构能够举证艺人的违约给其自身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那么法院在判决时也会考虑这些情节,要求艺人对MCN机构的损失进行赔偿,由此违约金的数额势必就不会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