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网签的施行,近些年来一房多卖的情形已经减少许多,但时不时还是有个别纠纷。售房人之所以一房多卖,多半是因为急需用钱才肆意妄为,不顾承担违约责任的后果。如此一来,购房人自然都想争取房产,那么到底谁能最终拿到房屋所有权呢?
首先,要看数份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均是有效的。假如售房人与其中一个购房人是存在恶意串通情形,那么该份合同就属无效,不能获得房屋所有权。
如果不存在这种情况,多份合同都是有效合同,就要从以下几点出发进行考虑: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未办理的2都没有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已经网签的>未网签的(当然如果查询到房屋网签了,也就不会买了)3都没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也未网签的,合法占有房屋的>未占有房屋的4都没过户没网签没占有房屋的,从购房人实际付款数额多少、合同成立先后顺序等因素公平合理认定谁获得房屋所有权。
没有获得房屋所有权的,只能向售房人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赔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