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屋尤其是新房的购房人,一般会比较看中层高。我国对于普通住宅的层高规定为2.8米,有些开发商以超过国家标准的层高作为卖点,但售房时才发现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高度。那么这种情况下开发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如果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对层高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如2.9米、3米,同时还约定了违约的后果,那直接适用合同条款即可。
如果仅仅约定了层高,但没有对未达到层高的后果进行约定,那么相对来说就比较麻烦。 开发商违约一般是没有争议的,但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损失数额的确定就比较模糊了。
想要恢复合同约定的层高,相对来说比较困难,那么只能退而求其次要求赔偿。赔偿方面,一般购房人也很难举证自己因为层高降低有什么实质性损失,这样就需要法官酌定。
虽然房屋层高降低,但房屋的面积不变,如果面积减少直接按照单价调整即可,但层高减少导致的房屋空间减少,不必然导致房屋价值成相应比例的减少。
但普遍观点看,层高降低会导致房屋在通风、采光、心理感受等舒适度方面不及购房人的心理预期相比会有所下降,进一步会造成购房人居住空间期待利益下降及房屋使用功能相较预期发生贬损的事实客观存在。
因此,如果购买的房屋市场价值越高,法院酌定的金额必然就高。价值较低,法院判决的违约金额势必也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