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消费等领域,很多时候都会接触到合同,当对方拿过来一份没有填写内容的合同让你签字时,你会签吗?
最后没有产生纠纷罢了,一旦产生纠纷,签订空白合同背后的风险是巨大的。
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有人会说,连合同内容都没有填上,虽然签了字,那合同也算生效?
司法实践中,法院对这种行为的认定为:在空白合同签字且交给对方,视为对合同内容的无限授权,对方可以在合同的空白部分填写相应内容。
如果对方拿了一份空白合同,称为了方便等等原因要你签字,应当果断拒绝。如果合同中确实需要保留某些空白条款,也应尽快通过其他方式确认空白处的内容,以避免后续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