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学区房 合同条款如何约定?

一般观点,房产的价值主要有二,一是居住价值,二是资产价值,但在北上广等大城市,部分房产还存在第三种价值——教育资源价值,也即所谓的学区房。

二手房交易,如果出现房屋严重的安全问题,或无法办理过户,均属于无法实现合同根本目的,买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同样,由于学区房价格明显高于非学区房,一旦房屋所附带的学位被使用,一般司法实践中仍然认为买方购买该房屋的合同目的落空,可以支持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赔偿。

但是有些买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对学位约定不明,甚至没有约定,一旦交易过程中发现学位被使用,再主张解约和追究卖方的违约非常不利。

在购买学区房时,了解当地入学政策自不必多说(如北京“六年一学位”政策),然后需要调查所购买的房屋学位使用情况(各地各区查询方式不尽相同)。最为重要的是,要将学位条款写进合同里。

咨询本人的一位当事人,就是遇到了学位条款约定不明的情形。房屋的前任房主在4年前使用了学位,但现任房主称不知情,合同条款也只是约定,现任房主保证自己购房后至本次交易结束不使用学区名额。这就导致买方主张违约责任时及其不利。

所以,购买学区房不仅要提前了解入学政策、查询房屋学位使用情况,还应当在合同中至少作出如下约定:

1、出售人保证在交易期间不使用学位;

2、保证学位在某段时间(如6年)未曾使用;

3、如果违反该条款,视为卖方根本违约,买方有单方解除权,并可依据根本违约主张赔偿。

我们将24小时内回复。
12:01
您好,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选择聊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