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解押 (赎楼),用法律话来说,是权利人将房产上的担保物权涤除。
在《民法典》实施以前,一般在解押后方可进行过户,但这就引发出一个问题:在卖家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没有能力在未收到房款的情况下解押;而买家为保障交易安全,又不敢在对方未解押的情况下先行支付资金。要不就只能通过过桥方式,这又会产生其他支出,限制了房产市场活跃。
在《民法典》实施以后,带押过户成为了可能。法律明确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这种方法看似好,但也有隐患。今后选择购买带押过户的房屋,作为购房人要面临以下风险。
卖房人不还贷 买房人要兜底
首先,抵押权不随着房屋过户而消灭,也就是抵押权人(一般是银行)仍可以对房子主张权利。
其次,由于债务人(卖房人)不随着房子过户而变化,也就是卖房人仍然负责偿还银行贷款。如果卖房人不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则要行使抵押权,买房人要兜底替卖房人还钱,否则面临房屋被执行的危险。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银行要同意。一般按揭合同,银行都要限制抵押人过户。即便以后同意,肯定对出卖人的资金也要进行监管。
所以看似不错的带押过户,买房人实际上还是要承担不小的风险。
诚然,目前带押过户配套、衔接政策还没有落地,因为牵扯到银行、行政、司法、中介、买卖双方等多方因素,实施起来难度还是不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