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方式赠予房屋 面临哪些风险?

房产过户给子女最省的方式,亲属或者特殊关系人之间 ,一般有两种方式——赠与和买卖。有些人选择通过买卖方式赠与房屋,也就是常说的“名为买卖,实为赠与”。

这种方式过户房产,实际上是双方由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法律行为。因为时间的推移,买卖双方的关系也可能逐渐发生变化,最后甚至导致对簿公堂。那么这种纠纷,可能会引发哪些风险呢?

买卖合同无效
首先,名为买卖,实为赠与主要有以下几种特征:
1、房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
2、一方没有实际支付房款就办理了过户;
3、没有中介参与;
4、房屋仍然由卖方居住。

如果具备上述特征,法官来综合分析,则可能得出双方系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法律行为。依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

转为赠与合同性质
如果法官依据双方提交证据及庭审情况,得出一方是赠与为目的,那么则会按照赠与合同来审理案件。
双方产生纠纷,目的一般都是此前赠与(出卖)的一方想要把房子追回。这就产生了赠与是否可以撤销的问题。依据法律规定,如果房屋已经完成过户,则赠与完成,很难再追回。
但也有例外,如: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 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三种情形中任何一种情形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但要注意撤销赠与的行使期限,为赠与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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