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虽是中国籍,但常年居住国外就会处理掉国内房产。如果选择购买这类房产,买家相对来说就要谨慎一些。
审核代理权限
有些卖家会将房产委托国内的亲朋代为办理交易手续,首先买家要审核代理人的相关资格。代理权限存在问题,主要涉及到以下几方面:
1.无代理权
2. 越权代理
3. 超期代理(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出现上述情形的,如果被代理人没有追认合同效力,则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是由行为人(代理人)承担责任。
只要交易有代理人,不能仅凭中介审核,买家也必须查看代理人提供的委托书,最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因无权代理导致合同无效时,代理人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同时尽量要求代理人出示房产证原件及业主身份证明等,防范代理人无权代理。
纠纷追责困难
另外一点,就发生纠纷后与在国外的人打官司非常麻烦。对方应诉积极应诉还好,如果怠于应诉首先法院送达就面临难题,虽说程序上并无什么障碍,但法院执行送达时费时费力。
此外,即便赢了官司,但后续执行同样面临难题。有些卖家身在国外多年,国内资产早已处置干净,也没有什么财产可供执行,国内惩治老赖的手段也没什么震慑力,寻求跨国司法协助,更不是容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