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遭“骗婚”已经给出去的房子 还能要回吗

一般来说,一方婚后将婚前的房屋过户给配偶,或加上了配偶的名字,这样房屋就从婚前个人财产转化为了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但现在有些人,房子到手后就迅速提出离婚,企图分割房产逃离婚姻。这种情况下如果机械地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显然对给予方不公。

因此依据最高法2025年2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情况下,房屋还可以再要回。

依据最新的司法解释,如果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其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中,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给予方无重大过错,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判决该房屋归给予方所有,并结合给予目的,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给予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欺诈、胁迫、严重侵害给予方或者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给予方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等情形,请求撤销前两款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总结一下,假如离婚时:

  1. 结婚时间短
  2. 给予方无过错

这种情况下,就有机会再拿回房屋,但可能需要给对方一定补偿。

具体补偿数额,又与家庭贡献、抚养子女及房价涨跌情况挂钩。

但依据司法解释,该补偿并非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均分,所以如果遭遇“骗婚”情形,可能只需少量补偿甚至无须补偿。

老公偷偷大额打赏女主播该怎么办?

因为婚后人身属性与财产属性具有紧密性,通常情况下婚姻存续期间不允许分割共同财产。

但有普遍就有例外,例如民法典1066条就规定了几种不以离婚为前提的分割共同财产情形。

近年来不少认沉迷看直播,有的人十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打赏主播,但这些钱用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以往配偶想要追回这些财产,只能通过起诉主播返还,但效果往往不佳。

2025年最高法颁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就对这种情形进行了规定: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规定的“挥霍”。另一方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笔者认为,司法解释并没有对打赏多少数额可以认为是挥霍进行明确约定,这要结合家庭消费水平来判断。

例如家庭一个月的生活支出是5000元,但老公一下就给某个主播打赏了20万元,本人认为这就属于“明显超出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了”

但如果家庭一个月的支出是20万元,那老公用20万打赏某个主播,倒也不足为奇,难以达到“明显超出”的程度。

总之,通过司法解释规定,如果配偶有这种情况,可不以离婚作为前提,就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当然,如果有这种情形,想起诉离婚的,则可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请求对打赏一方少分或者不分的。

离婚后财产纠纷能否成功分割取决两大因素

离婚后财产纠纷,是指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在一些简单场景下,例如离婚时一方隐匿了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要求分割,这种状况再次分割不成问题。

但如果案情较为复杂,例如离婚协议中写有“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之类的表述,则在诉讼时可能面临着违反“一事不再理”的民事诉讼原则。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处理离婚后财产纠纷,总体上从两大层面加以评判:

  1. 处理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离婚时是否涉及到了待处分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无论是《民法典》还是相关司法解释都进行了详尽的规定,一般争议不大。

主要是第二点离婚协议是否涉及到了对待分割财产的处分:

  1. 如果待分财产在离婚协议中(也包括诉讼判决、调解协议)已经涉及到了,即便虽然协议、调解书、判决书中未明确列明,但有充足证据证明双方都知晓该财产存在,那么应当认定为已经处理过,再行以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法院应当予以驳回。
  2. 反之,如果待分割财产属于漏分,或一方欺瞒、胁迫等情形,离婚协议中确实未涉及到的,即便离婚协议写有“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的条款,那么法院也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因此在离婚时,尤其是协商离婚的协议中,不要随意写“放弃诉讼”等内容,以免日后又发现共同财产后陷入诉讼窘境。

假离婚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有效无效?

有些原本生活正常的夫妻为了达到种种目的,去民政部门办理假离婚,签订离婚协议并对包括房产在内的财产进行分割。由于是假离婚,因此财产分割一般具有某种目的,例如将房屋过户到一方名下。

结婚弄巧成拙,原本的假离婚结果因为一方变卦成了真离婚,那么这种情况下离婚有效无效?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又有效无效?

人身财产要分开

整体离婚过程,不仅包含了财产部分,还包括有人身关系的部分。婚姻关系的变更,除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外,还需要有行政机关具有公信力的登记,在行政部门(民政)登记过离婚后,除申请撤销离婚登记或提起行政诉讼外,婚姻已无恢复可能。

但是财产财产的分割就不一样了,财产的分割主要依据的是离婚协议。既然是协议,就要求这种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

《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也即“通谋虚伪”行为。双方皆欠缺内心的效果意思,并且双方均知道离婚协议表面上达成的合意并非双方的真实意思,则构成这种通谋虚伪行为。

必须通过诉讼撤销

最高法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中规定了,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也就是离婚后对财产产生争议的,要求认定离婚协议条款无效,需要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承担什么后果?

已婚人士与他人同居不仅要受到道德层面的谴责,法律层面也给予这种行为否定性评价。

那么作为婚姻关系中受害的一方,如何就配偶与他人同居进行举证?配偶的这种行为又会有哪些后果?

同居认定

同居首先有两大要求,一是持续二是稳定,举证就要求从这两方面入手。

先说大的原则,鉴于同居相对隐蔽,对举证一方要求较高,因此司法实践中并不要求一定提供直接证据,提供间接证据能够形成证据链,同时对方也没有能力加以合理解释及提供反驳证据,就可以认定同居关系。

1. 可以提供证人证言,证明两人共同生活的事实;

2. 可以通过配偶的电话、短信、微信确认或推断同居事实;

3. 可以通过对配偶的可疑行为报警来获取证据;

4. 如果掌握同居地,可以到附近拍摄照片,如一同进出房屋、晾晒的内衣物品等加以推断;

5. 如有非婚生子女可以推定同居事实。

需要注意的是,采用非法手段搜集的证据有可能因证据合法性问题被排除,甚至反而受害人因非法采集证据将自身陷入不利境地。

法律后果

1. 离婚时可作为夫妻感情破裂证据,直接判决离婚;

2.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多分财产;

3. 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4. 寻求律师咨询,符合重婚要件的,可以提起刑事控告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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