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不得不说的几点注意事项

相较于其他住房,购买婚房(无论新房还是二手房)更容易引发纠纷,这其中既有内部纠纷也有与卖家间的外部纠纷。

下面就列举一些常见的婚房纠纷情形,在购买前应当引起购房人的注意。

内部纠纷

首当其冲的就是产权登记问题,领证前买房一定考虑清楚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客观上讲,如果是一方出资最好登记在一方的名下,如果是双方出资则应当登记在双方名下。

当然这会引发出另外几个问题,常见的有:

  1. 一人出资登记一方名下婚前下本无房贷→个人财产;
  2. 一人出资登记一方名下婚后下本无房贷→个人财产;
  3. 一人出资登记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款→个人财产,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未还贷款属个人债务;
  4. 一人出资因无购房资格登记在对方名下→一般属结婚为目的赠与,共同所有;如明确出资方婚前赠与属对方名下;
  5. 双方出资登记两人名下→共同所有;
  6. 双方出资登记一方名下→一般为共同所有,如产生纠纷还要结合具体事件分析。

外部纠纷

购买婚房(二手房)的购房人房屋的要求也较高,一般房屋要求屋内不能出现非正常死亡情形,但很多人要求婚房不能发生过死亡事件,即便正常病亡也不能接受。

这就要求购房人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将相关条款写入合同,并写明如果售房人隐瞒相关情况,要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提醒,如果对于婚房有着特殊的要求,一定要将相关要求提前告知中介和售房人,并将要求落在纸面,否则一旦发生纠纷难以主张维权。

商铺退租 装饰装修损失 谁来承担?

无论是餐饮、培训机构还是健身场所,在租赁铺面后装饰装修是必要投入,一旦租户与产权方产生纠纷,装饰装修的损失就成了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 那么装饰装修的损失应该由哪一方来承担呢?

万变不离其宗,首先双方合同有约定的,肯定优先适用合同约定。因此本文讨论的是在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形下责任划分问题。

最高法《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规定,在租赁合同解除时,对装饰装修没有约定的参考以下方式处理:

  1. 出租人违约,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2. 承租人违约,承租人无法要求赔偿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予适当补偿;
  3. 双方均违约,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4. 双方均无过错,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

如何计算

一般来说,装饰装修随着房屋使用,价值会逐渐降低,因此损失数额均是装饰装修的“残值”。那么残值如何计算呢?

残值≈装修总费用/租赁时间x剩余租期 例如装修投入100万元,合同租赁时间60个月,2年后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那么承租人可以主张的装饰装修损失大致为100÷60=20×36=60万元。

至于装修总费用,如果承租人保存好全部票据可以证明投入自然最佳,如果未能留存那就只能通过评估方式来证明投入总金额了。

生意差 能要求出租方降租吗?

花重金租来的商业店铺,经营数月生意仍不见好转,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出租方调整租金吗?

正常情况下,合同生效后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能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也就是租户可以提出调整租金的申请,如果出租方同意当然没有问题。

但如果是出租方不同意,租户想要调整租金,就属于单方行使合同的变更权。

想要单方行使权利,可不是简单的一件事。

首先要看合同是否有变更合同价款的依据,如果有自然可以依据合同行使权利。

如果没有则要进一步分析,也就是自己的店铺生意差,是否与出租房没有尽到合同义务有因果关系。

举例来说,出租方要提供给承租方合格的房屋,如果店铺三天两头不是漏水就是断电,严重影响了承租人正常经营,这种情况下既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也可以要求降低租金。

再如,店铺周围如果突然进行长时间的施工作业,封闭道路影响店铺生意,这种情况下属于不可抗力,也可以要求出租方适当降低租金,均摊损失。

总的来说,如果生意差与出租方提供的房屋或服务无关,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单方主张降低租金的,要依照合同约定支付房租。

网签后突遭另案查封的三大维权方式

网签是房屋过户中一个较重要的环节,有些人看来即便没过户,只要网签了就万事大吉。

但现实中房子网签后被另案查封的情况不在少数,那么遇到这情形购房人该如何维权?

合同有效但无法起诉过户

一般来说,善意买受人不会购买被查封的房子,因此基本上都属于“签后查封”。

依据法律规定,即便法院对房屋进行了查封,但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性依然不受影响。但合同有效不代表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过户。

从法律上讲,房屋只有过户所有权才能变更为买受人,房屋在过户前前被查封,这种属于房屋权利存在瑕疵,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属于客观履行不能的情形,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购房人三大救济方式

首先大的救济方向分为两类:要房子和不要房子

查封异议

可以考虑对法院查封提出异议。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同时满足以下几点才能“消灭”掉法院查封:

1、查封时房屋价款已经付清

2、查封时房屋已经由买受人占有

3、买受人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没有过错。

提供担保

这个方式只能与查封法院协商,无论是房主还是购房人,只要能够提供其他担保,获得法院同意的,就可以解除查封,这样双方就能继续履行合同进而过户了。事后购房人可以再向房主追偿。

解除合同

这种办法属于不要房子要赔偿的办法。 到了合同约定的过户时间,房主还不能解决另案查封的问题,购房人可以起诉解除合同并向房主主张违约赔偿。

回迁房买卖风险分析

近一段时间,北京有几处大地块在拆迁,各路中介开始活跃兜售回迁房。看着低价的回迁房,不少人心动了,但是回迁房能买吗?交易中会不会有什么问题?产生的纠纷又多不多呢?

首先明确,一般来说已经下本的回迁房与其他二手商品房区别不大,因此主要讨论的是尚未下本的回迁房买卖有哪些风险。

风险最高 买回迁指标

    回迁指标的价格最低, 但是风险无疑是最高的。所谓购买回迁指标,其实买的是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利益。虽然拆迁补偿利益属于财产性利益,法律未禁止转让,但在实际履行中面临着太多的不确定性因素。 房子何时开工、建成?质量有无问题?房主愿意配合过户?家庭有无纠纷?房本何时下发?即便可以改底单(能改也是临近下本前)的多年时间里,购房人都会被上面这些问题困扰。

    风险居中 购买在建房

    风险小点的是买在建中的房子,起码房子有模样了,但是买这种房子风险还是不小。房子烂尾、房本迟发的风险不谈,主要集中在房主身上。交了钱,房主变卦、家庭纠纷同样会引起纠纷。

    风险较小 购买建成房

    相对风险最小的就是等待下本的建成房了,房子已经可以交付,看得见摸得着就相对好得多了。购房人要及时占有房屋,同时关注办理房本的相关信息。

    建议谨慎购买

    上面所说的风险大小,是在购买无本回迁房的范围内,无论哪种情形相对可以即时过户的正常二手房来说风险都要大得多。

    因合同履行时间长、房价波动、契约意识淡漠、家庭情况变化,无本回迁房买卖一直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高发领域,因此对于无本房子能不买最好别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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